geyachen 發表於 2012-1-11 22:57:14

養雞場拒檢臭味被罰敗訴

【聯合報╱記者王文玲/即時報導】 2012.01.11 10:05 pm


李姓男子設場從事養雞業,經民眾檢舉傳出有異味污染空氣,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於2010年11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於場區周界外的下風處有明顯雞糞惡臭異味,稽查人員2度表明身分後欲進入檢查,遭李及李妻拒絕,宜蘭縣政府即開單裁罰20萬元;李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行政法院認李確實拒檢,判決李敗訴。

poki 發表於 2012-1-12 21:42:43

這空污法早有明定!!!

kc1010 發表於 2012-1-13 13:33:53

空汙法罰單20~100
單位以萬起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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