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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能減碳 投資抵減率將倍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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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11-25 17:12:2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為了振興經濟景氣,加強投資,財政部與經濟部完成協商,並經行政院核定通過,不分產業,所有的公司購置節能減碳的投資抵減率都提高1倍,並回溯自9711起開始適用。
     促產條例的子法,每二年檢討一次,第6條中有關節能減碳相關辦法,今年原本已經檢討完畢,在財政部建議之下,投資抵減率,原本維持抵減率7%,並沒有什麼改變。
     但因9月美國發生投資銀行雷曼兄弟聲請破產保護,全球金融風暴擴大、股市重挫,經濟部緊急提出振興景氣方案,主張擴張促產條例範圍,要給予企業更多減免優惠。
     10月財經兩部重新協商,在刺激經濟景氣的導向下,財政部點頭答應,經濟部能源局修改「公司購置節約能源或利用新及淨潔能源設備或技術適用投資抵減辦法」,投資抵減率大幅提高。
     而在購置節能減碳的機器設備的投資抵減率,由原來的7%提高為15%,技術的投資抵減率由5%提高至10%,一下子跳回3格,倒回到6年前(3*2=6)的優惠抵減率。
     全案已在1031獲得行政院通過,並回溯自今年11日起相關投資都可以適用,在98年報稅時使用。基本上,促產條例為經濟部工業局主管,有分製造業、技術服務業,唯有本辦法是由能源局主管,不分產業,任何行業的公司都可以適用。
     至於,促產條例第6條有關自動化機器設備的投資抵減率,經濟部建議投資抵減率由現行的7%提高至20%。
     上週行政院副院長邱正雄主持財經兩部協商,財政部由政務次長張盛和代表和經濟部政務次長施顏祥協商,張盛和表達反對意見,結果為保留目前的抵減率7%不變。     促產條例的子法,每二年檢討一次,第6條中有關節能減碳相關辦法,今年原本已經檢討完畢,在財政部建議之下,投資抵減率,原本維持抵減率7%,並沒有什麼改變。
     
   

資料來源

工商時報

發佈日期 2008.11.25

記者( 王信人�台北報導)

轉載自:http://news.chinatimes.com/CMoney/News/News-Page/0,4442,content+120610+122008112500440,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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