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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覺得客貨車在國道撞死誤闖的機車騎士需要負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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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6-20 12:27:1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交通法規規定,機車不得騎上國道。

假設對於誤闖之騎士,引發致死肇事意外。對於上國道的肇禍客貨駕駛人,您認為他應該負哪些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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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6-20 14:42:57 | 顯示全部樓層
得要看在狀況才能夠判定。
狀況一:
機車騎士已經發現那是國道,於是騎到路肩前行(欲至下一個出口離開),
結果在路肩上被違規行駛路肩的客貨車撞死,客貨車駕駛則應負擔很大
的責任。
狀況二:
機車騎士上了國道(說不定是故意的),不僅沒有行駛於路肩,而是在線道
上飛速行駛(飆車行徑),甚至蛇行,結果被轉換車道的客貨車撞死,那就
只能說活該,如果機車騎士僅被撞傷,經救治後無生命危險,他本人或
監護人(如果是十八歲以下)則應向客貨車駕駛負起車體損害或人員受傷之
賠償責任。
以上是我個人的看法,我不知道國道的交通法規是否對此有所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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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6-20 15:27:55 | 顯示全部樓層
小弟我的"賤解"
1.不管如何騎機車都應該擁有駕照
2.既然擁有駕照的情況下,表示對於其法規有一定的認知
3.既然有認知.....還騎上國道造成其他用路人的不便與生命安全實為可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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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6-20 23:39:57 | 顯示全部樓層
如果是因為誤判道路誤上國道,那機車騎士應當要先保護自己的安全,比如說開車燈或是靠邊行駛,到最近的交流道趕快下國道,或是真的害怕到不敢騎車,應該可以打電話給警察或是公路警察或是警廣,這樣公路警察會過去保護你下國道,當然,我們看到的時候也是可以雞婆打電話給警廣0800-000123,跟他們說那個路段又有"青仔叢"上國道了,請公路警察去處理。

阿如果是故意,或是認為沒什麼大不了,甚至騎在車道上,我想,發生意外的話也是咎由自取。這跟騎車在鐵軌上一樣的道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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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6-21 16:09:27 | 顯示全部樓層

共乘機車上國道 被6車撞死

自由時報 更新日期:2008/06/20 04:09
〔記者湯世名、陳信仁綜合報導〕一輛由2名男子共乘的三陽50cc機車,昨晚違規從南投縣草屯鎮騎上福高行駛北上內側車道,突遭後方車輛追撞彈飛倒地,2人還被多輛車輾壓。國道警方據報到場,發現2人身體都已扭曲變形,死狀甚慘。

至於2名死者為何會共乘機車上高速公路,以及是否有酒後駕車行為等都要由警方進一步調查。

2人肚破腸流 機車毀

國道七隊勤務中心昨晚8時許接獲報案指出,福高北上216公里草屯路段發生一起2名共乘機車的男子遭撞事故,警方派員趕抵現場,發現事故現場路肩停放轎車、廂型車等6輛車,路面則躺著2名男子,2人肚破腸流、手腳斷裂,身體扭曲變形,死狀甚慘,2人共乘的機車被撞得稀爛。

「突然冒出一團黑影,還來不及反應,只知道撞倒東西,回神一看,竟是1部機車與2個人橫躺、四散在內側車道!」涉嫌肇禍的6輛車駕駛,都因接連撞及2名男子及機車而嚇得說不出話來。另有駕駛說:「實在太倒楣了,怎會有人騎機車上高速公路。」6輛車駕駛都被警方帶回快官分隊訊問。

由於2名死者身上都無身分證件,警方從機車車牌號碼查出車主資料後,初步得知共乘機車的其中一名死者疑為游文豹(56歲),但另一名死者身分漏夜釐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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